《山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27.11.2014  13:34

《山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已经列入今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追加项目。为推动该办法尽快出台,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教育厅联合在济南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处长刘鲁平主持座谈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坦出席并讲话。

王坦强调,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立法工作,必须立足于当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立法切实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的质量,这既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也必将进一步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刘鲁平向与会代表说明了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的背景和目的,并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进行了解答,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各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就本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进举措与思路进行了座谈,并就办法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教处、安保处、生产供应处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