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还超员 驾驶员被交警罚10200元计6分

23.12.2014  15:28

   本报讯 (记者 张程)近日,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执勤时拦下一辆车牌号为鲁UD×× ×3的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这辆没有校车标识的客车不仅拉的都是学生,而且还存在超员现象,交警马上扣留了该车。驾驶员高某来到交警二中队接受处罚,驾驶证计6分,罚款10200元。

  “当天,我们在执勤时发现了这辆车,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为17人,实际拉学生28人,再加上司机及护导老师共计30人,并且车上没有校车标识,于是就扣留了该车,并通知驾驶员到中队接受处理,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宿警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对驾驶员高某超员未达2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高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两项合并执行,共对高某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计6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从源头上减少并遏制校车发生重、特大事故,该大队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违法、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严查“黑校车”(即无校车标牌、未经公安、教育部门认可的,用于接送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的车辆);学生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学生家长自行拼车接送学生的超员载客车辆;渣土车、半挂车等违法大型货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以及车辆制动系统不良、车容车况差、擅自变更车貌、未通过年度检验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同时,对校车驾驶员超员载客、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行驶、违法变道、闯红灯,驾驶员未按规定年审,不符合准驾车型等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在学生上下学(含晚自习)高峰时段及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及辖区交通繁忙、秩序较混乱、路况较差的路段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校车安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