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对济南市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27.07.2016  15:45

7月22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带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济南市2011年以来《档案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李世华,济南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省档案局副局长苏东亮等陪同。

济南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检查组表示欢迎。他说,在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关心、支持下,济南市档案事业近年来取得新的进展,呈现出党政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档案行政监管领域不断拓展、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强化、档案利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可喜局面,但也存在硬件设施建设与省会城市地位不匹配、行政监管力度和权威性有待强化等不足。检查组的到来,既是对济南档案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全市档案工作的有力促进,济南市将以此为契机,将档案事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在听取济南市档案局局长王玉玲关于落实《档案法》,推进“十二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后,付华代表检查组进行了情况反馈。检查组认为,济南市档案工作整体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为档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各级档案部门务实创新、积极作为,全市档案工作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依法治档扎实有效。在完善法规规章体系、拓展行政监管范围、建设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建立档案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书》制度等做法,是强化档案行政监管的突出创新。三是业务工作全面推进。档案得到安全保管保护,档案资源建设有新经验,档案服务工作有新作为,在境外档案征集、档案鉴定开放、档案利用服务“五统一”、民生档案信息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检查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各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还要根据信息化发展需要,研究开展电子档案接收进馆等工作。

检查组还查看济南市档案馆档案珍品陈列馆、计算机房、档案安全保护智能化管理系统、档案利用服务大厅、档案库房等工作场所,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

责任编辑: 济南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