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4.12.2014  18:37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升社会法律意识,2014年12月12日市档案局在天香公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菏泽”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介绍宪法相关知识,解答咨询,市档案局以张茂真局长为首的领导班子亲自参与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数百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百份,现场气氛热烈。通过这次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扩大了宪法的社会影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菏泽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