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07.02.2017  20:37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省档案局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自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以来,省档案局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的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馆)长为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及《档案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根据《山东省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普法工作的各项指标通过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积极组织编印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宣传资料。  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我局打破传统档案普法模式,另辟蹊径制作《档案故事》普法宣传微电影6集。通过山东省影视台、优酷网等平台播放,达到了传播档案法制理念、增强公众法制意识的目的。这种普法形式得到国家档案局领导好评,《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发表文章予以报道,获得省局改革创新2等奖,以及第十一届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大赛优秀组织奖。我局重视网络的影响力,率先在全国建成档案法治建设网络服务平台——兰台法眼。面向社会提供档案法治宣传、档案法律咨询、档案法规网上调研修改讨论、依法治档理论创新交流等服务。三是加大科学执法力度。我局把培训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全局10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为了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还认真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厘清法定职权,明确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下了基础。我局根据全省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山东省档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省档案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责任编辑: 法经处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