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测评

11.08.2015  12:31
      8月4日,依据山东省档案局印发的《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及《测评办法》(鲁档发【2014】23号、鲁档发【2014】37号)文件规定,由山东省档案局副局长苏东亮等五人组成的测评组对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测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审阅材料等程序,认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达到示范单位的标准。成为山东省首家通过测评的县级示范化单位。
      《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及实施办法、测评细则下发后,为切实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威海市环翠区档案局在区法院认真自评自查的基础上,指导区法院对照测评细则,逐条研究,认真整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认真做好测评准备工作:
      1、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室藏内容。在做好传统诉讼、文书、实物、光盘等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的同时,针对法院情况,加强收集,完善了人物、资料、机关网页信息等档案门类与数量,不但收集纸质载体档案,又收集完善了实物、光介质、磁介质、银盐感光介质等各种载体的档案进入档案室统一管理,进一步丰富了馆藏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规范整理,方便了查阅利用。
      2、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存量数字化”和“增量电子化”的思路,完善各种门类电子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等。提高了各种门类电子档案百分比率。同时为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完善了异质备份实施方案,定期对档案进行异质备份;严格了档案数字化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化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3、加强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提高档案安全保障水平。对照测评细则中的档案管理中的九防要求,以及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实行“三分开”管理,对库房的硬件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整改;完善与规范库房出入库登记、温湿度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库房年度清点报告等;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从本单位基础设施、制度保障、技术支持、人员配备等方面入手,明确档案安全防范重点,打造切实可行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杜绝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规范检索工具与编研材料,推进档案工作的服务利用水平。规范与完善照片、实物、人物、资料等各类检索工具,做到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坚持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相结合,不断完善《全宗卷》,根据现有的库存资料,编写完善了《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12项文字资料;理顺各类档案统计台帐,包括各类档案借阅登记薄、档案数量统计台帐等,做到台帐清晰规范。
      5、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档案管理规范高效。根据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文件材料归档、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文件交接、离岗交接清点等。从而使档案安全存放、科学利用、严守机密有了制度保障,使档案从立卷归档到保管统计,从利用到鉴定销毁,从移交到奖惩处罚等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
测评期间,测评组采取了听、看、查的方法,对区法院档案工作进行了深入、全面、细致的综合考评,最后,以高分通过验收。考核组一行对区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希望区法院以此次创建示范单位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持示范领先作用,不断加强档案科学化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切实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下一步威海市环翠区档案局也将以法院为示范,采取台账式管理工作举措,在全区全面推开科学化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活动全覆盖,强力推动我区档案工作上档升级,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 威海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