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档案馆扎实推进依法接收档案进馆工作

24.07.2016  12:40

    为了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一步促进我市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等有关要求,市档案局(馆)面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依法按期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工作自5月中旬启动以来,已接收市政府办公室、市联社、审计局、市检验检疫局、市盐务局等10余家单位档案、2.5万卷(件)档案进馆,新进馆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进一步丰富了馆藏资源。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关于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规定,市档案局(馆)在对馆藏档案、市直各单位档案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依法接收档案工作方案。5月份制发《关于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预备通知》,把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2005年以前(含2005年)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图书资料,列入依法接收范围。

  为确保进馆档案质量,市档案局(馆)将移交前期准备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科室分组对各单位档案整理、检索工具、全宗卷、电子目录、全文扫描等重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坚持“合格一家、接收一家”,确保进馆档案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这次档案依法接收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各单位档案移交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下一步,市档案局将进一步密切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络,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进馆要求做好档案接收工作,为全面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独特功能奠定坚实的资源保障。(王兰兰)

责任编辑: 日照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