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地税局“梳、查、定、控”四步法深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

03.03.2017  11:10

  承接内控制度试点任务后,枣庄市局高度重视,深入思考,集思广益,确定了“梳、查、定、控”四步法,深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梳”,即业务梳理。内控操作规程是分散在业务操作规程中的各种内控规定的集合,从实践来看,征管规范、纳服规范、稽查工作规程等等,包含了大量的内控内容和举措,内控操作规程应当融于业务操作规程之中,因此理清部门和岗位职责是查找风险点的第一步。把本部门所有业务事项,按照业务类别、业务事项,业务环节层级进行梳理,形成《业务事项清单》,理清业务内容内容及政策依据。
  二是“查”,即风险排查。所有可能存在权力寻租以及不利于业务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都应该属于风险。依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风险包括税收业务风险、行政管理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廉政风险。在业务梳理的基础上,按照业务末级子环节倒查的顺序,对具体业务事项和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准确描述。
  三是“定”,即风险定级。风险排查的同时,还需要将风险进行定级。根据涉及事项或环节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发生概率、危害程度等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样本分析、问卷调查、群众评议、专家评审等方式,将查找出的业务环节风险确定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四是“控”,即风险防控。内控措施与风险应该是对应的,所有的内控措施都应该是用来防范风险。在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职责分工控制、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流程控制控制、过程预警控制、集体决策控制、公开运行控制、痕迹记录控制等措施,来规范该项业务运转,切实防范税务工作风险。
  经过以上步骤形成的内控制度建设成果,最后通过内部控制指引的形式固化下来,不仅可以一目了然展示各项业务风险分布以及各部门内控的成效,实现内控制度与具体业务的无缝对接,而且成为内控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横向沟通、各层级之间纵向互动的桥梁与纽带,并清晰反映内控落实和持续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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