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官详解死刑案件监督流程 视案情或建议改判

06.01.2015  22:53

  提起检察院,人们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站在法庭上,与罪犯对簿公堂的公诉人了。不夸张的说,公诉部门可谓是检察院的“门面”,也承载着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公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2014年公诉部门都办理了哪些重大案件?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冯兴亮,公诉二处处长西光和,公诉三处处长张守强共同做客齐鲁网,为网友深入介绍了侦监处的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同时,还针对网友提出的检察院是如何对死刑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一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公诉部门分三个处室监督指导全省大案的诉讼办理

  据了解,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决定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作为检察院最有“面子”的部门,山东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分为三个处室,分工明确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公诉一处主要是负责全省重大犯罪案件一审指导、办理抗诉、上诉案件、职务犯罪判决同步监督案件、请示指定管辖案件、请示汇报案件以及全省公诉业务指导等工作;公诉二处和公诉三处负责全省死刑上诉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复核、出庭等诉讼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办理一批大案要案结案率达到100%

  刚刚过去的2014年,山东省检察院公诉部门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要求,遵循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将工作重点落脚于确保司法案件质量上,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在访谈中,冯兴亮、西光和与张守强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在过去的一年中所办理的重大案件。其中,公诉一处选派人员指导或参与办理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原副局长齐平景受贿、贪污案,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公诉二处主要办理了招远“5.28”故意杀人案,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倪发科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大案要案;而公诉三处则指导办理了震惊全国的平度“3.21”放火案,目前正在指导办理日照市原统战部部长万同滥用职权、受贿案。

  在谈到去年一年公诉部门的工作时,冯兴亮表示公诉一处在在办理齐平景案时组织了全省观摩庭,全省公诉部门负责人、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成员全部参加了观摩,并在庭后进行了集中评议。

  同时,公诉一处配合省院信息中心和案管办研发推广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预约、电子阅卷系统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系统,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案件信息的知情权。

  西光和介绍,公诉二处在办案工作中探索专案办理流程化管理,个案终身负责制的落实,办案小组配合的灵活办案方式。既有利于发挥个人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又加强了相互监督,从机制上预防办案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发生。

  张守强在访谈中介绍,公诉三处去年一年受理的案件则全部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办结,结案率达到100%,没有冤假错案,也没有超期办案。

  对每一起死刑二审案件的办理,检察官都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复核中,每一起案件我们都会和侦查机关、一审公诉部门、一审审判机关座谈,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座谈和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对证据形成、证据判断、证据分析各环节进行有效指导。

  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未发生以案谋私问题

如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山东省检察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