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更上层楼

17.11.2015  20:56

人民网滨州11月17日电(胡洪林)16日至17日,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潍坊、滨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动员全省检察机关努力开创司法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吴鹏飞指出,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一系列规范司法的要求,按照省检察院党组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坚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规范司法全员化,全员司法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大力创建“五位一体”的司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司法主体更加优化,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司法场所更加完备,司法信息化更加高效,司法监督更加严密,展现出勃勃生机,山东检察机关的队伍素质、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整体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吴鹏飞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永远在路上、继续在前行,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敢为人先,永走前列,努力实现司法规范化建设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树立发展理念。积极顺应“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并充实完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借力发展、共享发展等理念,注入新内容,努力使司法规范化建设始终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符合,与时代发展的进程相同步。二是进一步抬高标杆。在司法规范化化工作布局、工作指向、工作开展和工作要求上,瞄准一流目标,开展一流建设,力争一流成效,努力做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涉检有理投诉、有责涉检信访”三个“零增长”,司法办案“零缺陷”、“零过错”,群众满意率每年有新提高。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权运行、维护司法权威、电子检务工程、办案制约与监督等重点部位、重点问题,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持续促规范、赢公信。四是进一步强化举措。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各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任务、与基层基础建设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司法办案考核指标体系,以科学的工作导向推动规范司法。五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狠抓组织领导、狠抓示范引领、狠抓督导落实,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两组现场观摩了潍坊市检察院及寿光市检察院、滨州市检察院及博兴县检察院的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听取了潍坊、滨州两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观看了潍坊、滨州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题片。各地围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了书面经验交流。

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全程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