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处理食药及环境案341件 批捕529人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8日电 (张伟)12月28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
据了解,2015年3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确定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一批背后职务犯罪,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山东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蒋万云介绍说,今年1至11月份,山东省检察院批捕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171件260人、起诉444件800人,批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170件269人、起诉332件613人,已作出判决575人,全部为有罪判决。省检察院对19起案件挂牌督办,已立案30件89人,批准逮捕56人,提起公诉57人。
山东省检察院侦监处处长郭晓东介绍说,检察机关重点监督的情形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许多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背后,往往隐藏着相关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山东省检察院资料显示,今年1至11月份,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查办环境资源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5人,其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渎职犯罪69人。
检察机关如何获取职务犯罪线索?山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侵权犯罪侦查处处长高广才介绍说,一是提高对线索的敏锐性,织密线索收集网络,从群众举报、新闻报道、舆论关注的事件中深挖线索;二是主动排查,对相关环境污染和食药安全事故进行重点跟踪,积极介入调查,从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环节入手发现线索;三是注意发现“案中案”,努力做到“查一案,挖一窝,带一串”,深挖窝案串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山东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高洪波表示,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人坚持向检察机关报案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