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环保联合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批捕26人

20.08.2015  10:38

  人民网济南8月20日电(宋翠)“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将检察手段与行政手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联手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1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召开关于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新在会上表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0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普通刑事犯罪案件23件26人,批准逮捕17件26人。

  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手段“联手”行政手段

  李建新介绍说,今年5月,山东省检察院作出了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决定。7月23日,山东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经多次调研和充分磋商,会签了《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将检察手段与行政手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联手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了整体工作合力。

  为此,山东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保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办理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0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普通刑事犯罪案件23件26人,批准逮捕17件26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立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

  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查处违排企业7077家

  “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我们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山东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秀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环保部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

  董秀娟表示,专项活动以来,山东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建立完善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检察机关的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支持下,环保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77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43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4092家,关停取缔企业1896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62起,处罚金额2045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5起。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监督动态监督

  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处长王钦杰在发布会上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介绍说,山东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联手”,是指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立足各自职责,严格把握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协作与配合。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要综合运用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监督、支持和促进环保部门依法履职。

  同时,环保部门要立足保护和改善环境等法定职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移送刑事案件,及时落实检察建议内容,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加强执法办案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两部门将建立环保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山东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将通过政府专线网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在信息共享平台中可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监督、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