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01.2020  17:42

2020年第一个工作日、1月2日上午,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山大中心校区举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陈勇,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山东大学常务副校长王琪珑主持签约仪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杨克安,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向阳,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青岛校区校长韩圣浩参加活动。

樊丽明在仪式上介绍了山东大学发展历程和学科建设情况,并表示,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需要党和国家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检察机关和高校携手肩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山东大学与省检察院深化推进全面战略合作,对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效互动、推动司法工作与高等教育的有机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大法学学科经过几代山大法律人辛勤耕耘、呕心沥血,造就了一所广受认可、备受尊重的法学院,近期顺利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大学无比珍惜双方的友谊,无比重视这次战略合作,一定尽己所能、发挥所长、全心全意落实合作协议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化务实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相信通过深度合作、优势互补、资源集成,一定能在深化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方面做出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制度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为山东大学“双一流”建设注入强大动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陈勇在仪式上指出,山东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双一流”大学,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签约,深入研讨检察工作与法学教研融合的思路举措,开启了双方深度交流、密切合作的新篇章。一是在检察理论研究上加强合作。山东大学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研究基础和高水平人才,检察机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案例,希望双方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及检察制度、检察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形成更多优秀理论成果。二是在智库建设上加强合作。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职能调整,检察工作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期,非常需要借助“外脑”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希望专家教授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帮助检察机关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共进,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上加强合作。检校合作是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推进高质量法学教育的有效形式,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实务讲座、实践教学和学生实习、专家学者挂职锻炼等平台,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据介绍,开展检校战略合作,是双方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以及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和助力法治人才培养,加快推进革命化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双方合作方式与内容包括: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专家咨询与智库建设、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与实习锻炼、双向互聘与资源共享等五个方面,并具体分解为23个项目。在工作落实上,双方将联合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合作事宜;年中召开一次半年调度会,督促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