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和 高检院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28.03.2016  12:18

3月25日上午,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高检院会议特别是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作出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主持会议。

吴鹏飞检察长指出,在省“两会”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代表委员对全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提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吴鹏飞检察长强调,要紧紧围绕大局需求和群众期待,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要着力服务发展,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研究“三去一降一补”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检察官联系大项目、环保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国企改革、私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亲清政商关系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着力关注保障民生,重点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众型经济、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犯罪,严肃查处教育、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要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贪”;增强预防调查、预防建议、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着力加强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专项检察、民事虚假诉讼和生效裁判执行专项监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监管安全专项检察、已决犯送交执行专项检察等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着力深化“三项建设”,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实施,把检察工作所有内含全部融入其中,形成从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分析利用,再到智能预测,较为完整的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智慧检察”。要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试点,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各项改革举措。要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强化领导班子、队伍专业化、纪律作风和检务公开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省检察院领导、厅级检察员,机关全体人员,济南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检察院领导同志、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