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调研组来鲁调研,一起来看看侦监工作干得咋样!

13.04.2016  20:34

4月6日至8日,高检院派出调研组来山东调研侦查监督工作,高检院侦监厅副厅长张晓津、高检院特邀检察员民建中央秘书长、全国政协委员张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航空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张涛等一行五人参加调研。省院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王环海陪同调研并汇报我省侦查监督工作。

调研组在德州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

调研组先后在省检察院和德州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侦监、公诉、未检、执检等部门和部分市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侦监处长以及部分基层检察院侦监科长工作汇报,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厅、济南海关缉私局等侦查机关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认真听取他们对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在东营调研“电子手铐”监控试点工作

期间,调研组赴东营实地考察了“电子手铐”监控试点工作,高度评价“电子手铐”对降低审前羁押率的积极作用,希望下一步加强实践探索和实证分析,为推动电子监控立法完善、推进非羁押性诉讼创造条件。在德州实地考察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运行情况时,调研组指出这项制度将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有机融合,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有效降低捕后轻刑率,既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兼顾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的现实需要,是推动非羁押诉讼的又一积极探索,要继续加强实践探索。调研组还现场观摩临清市院刑事案件同步监督系统,实地参观东营、德州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情况,对我省检察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表示高度赞赏。

这次调研活动是为了迎接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高检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的起草工作而开展的。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山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措施得力、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为高检院向全国人大汇报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和有益参考,希望山东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好高检院有关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全力抓好各项侦查监督工作,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干得咋样?晒一晒侦查监督工作成绩单!

1、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检察院先后派员提前介入招远“5·28”全能神邪教信徒故意杀人案、平度“3·12”纵火案、东平性侵幼女案、潍坊“6·1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平邑“9·14”拆迁纵火案、单县公园爆炸案等40余起重大敏感案件。

2、积极服务经济发展

2013年以来,全省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制售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081件9719人。

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6件455人。

3、做好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工作

2013年以来,全省共受理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4272件473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3628件3975人。

省检察院提前介入、审查逮捕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等6件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4、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2013年突出打击了一批“瘦肉精”、“毒胶囊”、“地沟油”、“病死动物肉”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5年至今着重突出打击污染环境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派员跟踪督导、及时妥善处置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山东非法制售“调和汽油”事件、《焦点访谈》报道的金锣集团流入病猪事件。

5、强化证据精细化审查

2013年以来,全省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予逮捕案件33439件49076人,其中事实不清不捕13940件21281人,不构成犯罪不捕1223件2401人。

2013年以来,全省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21件40人,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6、探索公开审查和检察宣告制度

截止目前,全省侦监部门共公开审查案件1414件,检察宣告2687件。

7、推进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2014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各级侦监部门依托556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全面走访了2231个公安派出所、查阅案卷11万余册,对发现的各类违法情形进行核查、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等,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