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玉泉森信学府大酒店等仍设“最低消费”

07.12.2014  20:56

  原标题:济南玉泉森信学府大酒店等多家酒店仍设“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被叫停济南餐饮巧应对

  济南部分酒店仍设“最低消费”

  玉泉森信

  学府大酒店

   齐鲁网12月6日讯 根据商务部最新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从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那么,在济南的餐饮企业中,这种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是否还存在呢?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违反规定,餐饮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如今,《办法》已经实施一个多月,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记者调查时发现,济南有些酒店仍设有包间内的“低消”。

  位于省体育中心附近的铭座饭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一人消费标准,最低128元,十位用餐就是1280元。工作人员表示,一位128元标准并不等同于最低消费。如果消费金额达不到,只能在大厅就餐。

  四星级酒店会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呢?记者又来到济南玉泉森信大酒店。

  济南玉泉森信大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一位120元或150元,五人消费不够600元的话就只能在大厅吃饭。

  既然国家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将罚款3万元。为何有些中高端饭店还明知故犯呢?而在经十路上的学府大酒店,包间用餐还要收取10%的服务费。

  济南学府大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68、198、238,进房间10%服务费,最小房间8位。”工作人员介绍,学府酒店包间最小是8人间。如果4位需要包间,建议到酒店内部的蓝色海港海鲜店就餐。同样,这里也存在最低消费。

  “最低是198元一位,也有168 、大部分198、 168。”蓝色海港海鲜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另外会收取10%的服务费。

  通过调查得知,一些星级酒店,依然存在最低消费的门槛。消费达不到预定标准,那么包间就不允许使用,想要使用,就要有最低消费标准。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的处罚,对于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