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打击涉林犯罪成效明显

23.02.2016  10:10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专报显示,201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1746起、行政案件202418起,收缴林木木材358465立方米、野生动物476776头(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01508人次,涉案价值14.1亿余元。


2015年,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参加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眼镜蛇3号行动”和“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重点侦破了北京市“5·21”系列特大象牙制品非法交易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特大滥伐林木案、四川省三峡公司会理电厂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水富县非法杀害大熊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成功打掉了多个犯罪团伙,摧毁了多条跨国、跨区域违法犯罪链条,有效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专报显示,201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25674起,其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数居高不下,共办理83706起,与2014年基本持平,占森林案件总数的37.1%;非法占用林地案持续上升,共办理30043起,同比上升17.3%;森林火灾案件大幅下降,共办理9956起,同比下降33.2%。


专报还指出,201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493起,与2014年基本持平,并呈现3个特点。一是非法猎捕、狩猎仍是造成国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主要原因。共办理非法猎捕、狩猎案件3319起,同比上升24.2%,共造成野生动物损失130973只(头),占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总数的23.3%。二是流通领域是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主要发案环节。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数占全部野生动物案件数的42%。三是利用互联网跨国、跨区域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森林公安机关查办了一批利用互联网贩卖野生动物大案,案件涉案省区多、人数多、价值高,犯罪组织化、团伙化、跨区域趋势明显,互联网已成为串案、窝案集中发生的领域,为此,森林公安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