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网购无理由退货纠纷

16.03.2016  19:48

   中国山东网3月16日讯 (记者 董理 通讯员 赵赢鑫) 网购买到不心仪的商品怎么办?近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无理由退货的投诉案件,为消费者调解退还了398元网购货款。

  日前,安徽的王先生通过电话向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在槐荫辖区某企业教程网站购买“398元UG教程大全”一份,收到货物后,王先生发现其该教材内容与自己所学专业不符。为此,王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而商家以“买方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槐荫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教程网站进行检查,并与商家取得联系,告知商家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物时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将承担法律责任。经过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和耐心调解,商家最终退还给王先生网购教材的全部费用。王先生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作者:董理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