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区纪委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23.09.2019  23:50

  济南市槐荫区纪委区监委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会同职能部门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采取单位自查自纠、纪委监委监督的形式,对违规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逐项逐户进行核查,目前立案10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问责党支部4个。违规领取的5万余元补助资金予以追回上交。对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教育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对治理情况每月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跟进。

  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区纪委区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督促主责部门开展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是否存在村两委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补助等情况。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实行“零容忍”,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根据审计提供线索,给予30人党纪处分。

  着力优化提升“1+3”监督平台,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1”即:以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为引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资源优势,加强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窗口服务单位民主评议,组织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开展察访。“3”即:搭建“区营商环境监督举报平台”,制作300块监督举报台二维码展板,在全区窗口单位、基层站所公布,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对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投诉,区纪委区监委及时受理处置,目前已受理处置6件;统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定期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营商环境的问题作为关注和解决的重点,督促责任单位加大热线办理力度;发挥网格化服务企业专员的监督作用,部门街道的服务企业专员和网格服务专员,到企业精准对接,了解企业所需,帮企业解决问题,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委反映,区纪委区监委及时受理处置。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