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5高考采用"3+X"模式 文化成绩6月25日前公布

20.05.2015  15:48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7日进行语文、数学考试,8日进行综合、外语考试。

  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根据《意见》,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试题满分各为30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山东自行命题,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命题。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3+2”志愿设定报考资格线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今年录取工作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在填报志愿方面,2015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取得两个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顺序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具备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如不具备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附1: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