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欠发达地区如何摆脱“三农”融资困境

15.12.2014  13:37

  欠发达地区因其经济困难、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受限,严重制约着“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阻碍着“三农”的发展。因此,解决农村融资问题已成为当前支持“三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突出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本文拟就如何搭建融资平台、突破融资瓶颈,实现“农村、农业和农民”三方受益,融资机构和地方经济互赢等问题进行探讨。    

      

  浅谈欠发达地区如何摆脱“三农”融资困境  

      

  欠发达地区因其经济困难、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受限,严重制约着“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阻碍着“三农”的发展。因此,解决农村融资问题已成为当前支持“三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突出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本文拟就如何搭建融资平台、突破融资瓶颈,实现“农村、农业和农民”三方受益,融资机构和地方经济互赢等问题进行探讨,谈些粗浅看法,不妥之处愿与同仁商榷。  

      

  一、欠发达地区“三农”融资现状  

     

  一是地方财力匮乏,资金投入不足。受地方经济发展制约,财政收入的限制,无力拨付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地方“三农”产业。尤其是县乡级财政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限的财政收入在入不敷出“食不果腹”状况下岂能将资金投向“三农”?因此,由于地方财力匮乏,财政吃紧,资金短缺,融资难度大,造成支持“三农”乏力。  

     

  二是金融支持滞后,信贷投放无力。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没能实现全覆盖,而且农业信贷投资被大量挪作他用,造成“三农”信贷资金总量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供需要求。加之农业属高风险行业,“三农”信贷资金准入条件较高,带有一定风险性,导致个别金融机构不是从内心出发为支持“三农”筹措资金,而是因政策或地方政府的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严重影响了三农信贷资金的投放和融资力度。  

     

  三是民间借贷活跃,融资渠道不畅。由于金融机构难以满足“三农”经济产业日益增长的信贷资金需求,农户为应急之需,相互之间拆借、“拆东墙补西墙”的短期融资市场便应运而生,也促成了民间借贷日渐繁荣日趋活跃,因其绝大多数以现金形式支付、借款期限短、利差大、手续简便,相互间无需资产抵押和公证,只需中间人介绍靠信用借贷。因而使民间融资形成便利、简单、快捷而成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但民间借贷的诟病也日益显现,借贷利率高,高于金融机构的2-4倍或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一些借贷人难以承受高额的利息负担,借贷后甚至无法偿付本金,容易引发民事官司,使借贷双方利益受损,导致民间借贷“肠梗阻”。  

     

  四是“三农”资金周期长,流转速度缓慢。因其农业产业特点,农业产业生长周期较长,资金周转较为缓慢,致使三农信贷资金投入受到局限,农民信贷资金需求不断增大和自筹资金不断增多,与信贷投放形成明显反差。  

     

  二、造成“三农”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因多年来形成的积习,农村整体信用环境欠佳,导致农村投资环境不尽人意。农村经营实体、农业产业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经营理念、履约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相对较差,思想观念较为落后,失信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外部投资和对内融资环境。  

     

  二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产业化进程缓慢,在客观上也导致了融资难度加大。因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来源渠道有限,收入水平较低,满足正常生活所需已经是人们的一种奢求,当得到一定的真正的实实在在的收入后,剔除经营成本和生活成本,所剩无几,因而很难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农业再生产,使农村产业化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发展后劲,造成产业化推进缓慢。  

     

     

  三是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投入产出不相匹配,缺少龙头产业带动、市场拉动和销售促动,以及基地保障、技术支撑,是农业产业化链条相对短小,带动能力较弱,生产不规范,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工增值率较低,品牌意识较差,而成本率相对较高,致使农产品成本高收益低,融资链条难以有效衔接。  

     

  四是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人员思想观念保守,抱残守缺思想严重,相互信任程度较差,资金往来时需要有利益牵动才能互相拆借。否则,都会“守着金饭碗要饭吃”,不会轻易“外吐”手中资金,去主动相互救助、扶持,因而造成融资难度增加。使农业产业扶持与投入资金在资金融通方面形成瓶颈,制约着农村产业化发展。  

      

  三、欠发达地区融资的主要途径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构建“三农”融资新格局。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加大“三农”资金的投入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本着“突出重点、稳定扶持、统一支配、高效发展”的原则,把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管好用活,在突出支持教育卫生、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障的同时,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扶持力度,提高科技扶持含量。理顺商品流通市场,改善农村水利、交通、人文等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参与地方农业产业化建设。并将农村部分剩余农业产业人员转移到农业配套产业上来,为其创造更为有利的创业条件,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和更为优质的服务,带动农业附加产业的发展,形成规模化,增加农业产值、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  

     

  二是调整信贷结构,搭建扶持“三农”融资平台。当前,在各家金融机构纷纷抢占“农村、农业和农民”金融市场的背景下,一向以农村为阵地的农村信用社依然是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他们承担着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担,但因其管理粗放、不良占比较高、历史包袱沉重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其投放能力。农业银行已撤出农村阵地多年,在股改上市后重新将经营重点定位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包括发放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等支持“三农”优惠政策。但由于受多年农村业务的萎缩、营业网点的撤并、政策的执行、人员素质结构等多重历史因素的影响,信贷支农力不从心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凸显,信贷投放也是微乎其微。邮政储蓄银行虽以点多面广、投放能力足、方便快捷深受资金需求者的青睐,但准入门槛高、信贷利率高、分期还贷额度高的“三高”政策让借贷人望而却步。因此,必须改变目前的融资格局,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三足鼎立”的局面,由政府搭建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唱好经济大戏。才能使“立足农村、服务三农、致富于民”的扶持初衷得以实现。政府部门应发挥引领、协调作用,整合融资资源,在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国有、民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信贷投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倾斜基础上,加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及担保公司的建设步伐,加快支农资金使用频率。在信贷投放方式上,在做好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采取信用担保、联户担保等措施,降低“三农”信贷投放准入条件,才能使“三农”资金宽裕,使用合理,放得出收得回,实现地方经济、金融机构和农民三方受益,互惠互赢。  

     

  三是加强引导突出监管,让民间融资渠道发挥作用。  

     

  金融监管部门应履职尽责,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和融资环境的监管力度。大力发展租赁、典当、担保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机构,补给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不足的缺陷。使融资机构和金融机构能够合作并存,共同建立融资平台,同谋发展,合作共赢。当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不足时,可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和互补性,共同支持“三农”发展。并在融资机构审批、考核、审查、资金流向上严格管理,严密程序,严查重管。在融资渠道上,净化融资市场,有效规范融资渠道,禁止无序竞争现象,杜绝虚假注册、抽逃资金、高风险经营和非法集资等不法现象。同时,银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监督,各民营融资机构应加强自律监管,规范运营,在支持“三农”发展上肩负起责任,充分发挥重要的融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