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枣庄市开展第14次安全生产包市督查

28.10.2016  21:38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10月21日至27日,省水利厅一行8人进驻枣庄市进行安全生产包市督查。督查组检查了枣庄市所有7个区、市并抽查了11家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及 “10.13”重大事故后枣庄市及各区、市安全生产采取的相关措施、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9.29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落实情况、8月份全省异地执法查处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及现场抽查其他企业。督查组通过与各区、市政府座谈、查阅各区、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和措施资料、以及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查,共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问题102项。10月27日,督查组与枣庄市政府召开反馈会。徐希进总工程师代表督查组反馈了督查意见,刘建良副厅长对枣庄市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刻吸取10.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将安全生产延伸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切实把政策、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在提高监管能力和执行能力上加大力度,建立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倒逼机制。三是要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分析和研究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法,从不同层面找出事故隐患存在的根源,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引领活动,做到学习有标杆、培训有现场,典型带动、整体推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枣庄市副市长霍媛媛表示,要以此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为契机,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问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