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一被审计单位每年只安排1次现场审计
16.09.2019 09:01
本文来源: 水母网
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省审计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的意见》,全方位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提出要减少对被审计单位工作的影响,原则上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只安排1次现场审计。
在坚持依法审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同时,我省将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最大限度提升审计成效;同一时期涉及同一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统一向其征求意见,减少对被审计单位工作的影响;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将加强沟通协调,原则上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只安排1次现场审计,尽量安排同一审计组实施。
同时,坚持科技强审,将大数据分析嵌入审计全过程,通过数据分析锁定疑点,加强关联分析;强化现场控制,扎实做好审计取证工作;严控质量标准,严格审计项目审理,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实名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促进整改落实,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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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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