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殴打公交司机行凶者已落网 被打者获“委屈奖”

26.03.2015  10:11

门联合开展一次“维护公交司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打人凶手”专项宣传教育和惩戒活动。

  挥向驾驶员的拳头拷问公交法治之缺

  □赵东云

  公交车人流密集、环境复杂,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公共空间。近来在济南公交车上,接连发生两起殴打驾驶员的恶性行为。两起事件拷问我们城市文明缺失的同时,也拷问着公交法治之缺。

  公交驾驶员手中握着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一车乘客的安全。如果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势必也会影响到车上乘客的安全。2014年4月6日,常州B2公交车上一名男乘客玩手机坐过了站,却把气撒在驾驶员头上,用装着饭盒的手提袋砸向女司机的脑袋。同年4月18日,武汉721路公交车驾驶员郑师傅拒绝路边一名男子站外拦车要求,被该男子乘出租车追上殴打。为什么公交驾驶员会如此频繁地受到攻击?如何保护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如何认识公交车厢内的公共安全问题?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对攻击驾驶员危及乘客生命的不法行为以“暴力危及公共交通安全”亟待入罪。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是关系到乘客切身利益的大事,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虽然公交企业都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作为一种服务理念来提倡,但是,如果有人威胁、侵害到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时,那么驾驶员面对的就不再是一名普通乘客,而是一名“不法分子”或者“歹徒”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更何况,公交司机还是乘客安全的守卫者,在必要时完全有权为维护自身和乘客安全而奋起自卫。

  公交驾驶员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遭遇面前只能选择躲避、退让,承受以“委屈”为代价的嘉奖。他们守着的是一个小小的空间,却竭尽全力维护公共利益,不失为时代精神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