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失独家庭补助增至每月500元

01.08.2015  10:59

  日前,山东省卫计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自2015年1月起,调整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不分城乡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