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年破获毒品案超800起 依法举报最高可获奖10万

06.01.201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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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齐鲁网 烟台 1月6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凌晓鹏 张洁)今天上午,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月1日起,《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正式施行,烟台市积极贯彻实施这一办法,对举报后的线索查证属实后,将按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百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依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可获10万现金奖励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警务保障处总会计师、副处长孙元松分别介绍和通报了相关情况。《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界定了举报人主体,举报人主体为指以各种形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不包含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明确了举报适用范围和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百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另外,该办法还明确了奖励资金来源、兑现和领取流程,举报奖励资金由立案地公安机关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实施。明确了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对核实不严、伪造举报材料、通风报信、失职泄密等情况,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烟台全年破获毒品犯罪案800余起 查获吸毒人员超4000人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孙述强介绍,2015年,烟台全市各级公安禁毒部门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重并举,同步推进各项禁毒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缴获毒品40余公斤,查获吸毒人员4000余人(次)。

另外,以全面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为导向,以“冰毒”等合成毒品危害和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烟台市公安禁毒部门广泛开展了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场所、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共创建培育了18所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成5个禁毒教育基地。全市181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对1672名吸毒成瘾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对125名戒毒出所人员开展社区康复,公安交管部门还依法注销1400余名毒瘾未戒除人员的驾驶证,有效防范了吸毒人员毒驾等肇事肇祸现象的发生,全市1844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良性运转,每年办证3万余份,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约500万吨,未发生一起流入制毒领域案件。全市12个县市区公安机关均已单独设立禁毒大队,并在禁毒工作实战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据通报,烟台毒情总体可控,没有形成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但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综合影响,烟台市禁毒斗争形势日趋严峻,禁毒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此次《办法》的贯彻实施,将会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厉行禁毒的决心,充分了解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举措,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禁毒氛围。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为消除毒品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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