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民居须抗6级地震 政府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01.11.2014  12:30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 《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意见》要求各地完善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各地被要求组织编制适合不同地域、不同风俗习惯、经济实用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图集,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写和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施工指南。要细化服务措施,落实农民建房所涉及的场地选择、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抗震施工等全过程技术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