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07.01.2016  08:51
 

近日,聊城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景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陈平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徐景颜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来,更加积极主动地把全市民族工作推向前进。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增强我们党号召力凝聚力向心力的重要体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徐景颜强调,要牢牢把握做好民族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要着力加快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帮扶力度,继续实施民族乡镇发展战略,加大对民族村居、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把少数民族群众脱贫纳入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脱贫。要切实加大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要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努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视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要切实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注重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法治支持和法治保障。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引导和教育全市各族人民携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共同努力奋斗。

徐景颜要求,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民族村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做好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下大气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在聊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民宗局长;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社会发展局(民宗办)局长(主任);17个少数民族人口1000人以上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聊城大学、市属高职、聊城三中分管负责人;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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