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实施《全省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纲要》

11.09.2014  16:04

为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水利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最近,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全省水利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利普法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宣传内容、宣传对象、宣传方式和途径等。

纲要》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水利法治精神,努力提高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水利法治氛围,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纲要》明确,水利普法宣传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全社会依法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活动。二是水利政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治水思想,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治水思路,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建设、人水和谐发展、水利现代化建设、民生水利等工作的宣传。三是基本水情。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我国、我省及当地水情,包括水文水资源状况、河流水系及水工程概况、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基本水旱灾害防治常识、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知识、饮水安全常识等,提高社会的水科学素养,增强全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不同的宣传对象,《纲要》在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在宣传方式和途径上,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加强水利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和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新媒体在水利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在水利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警示教育作用。

纲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利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普法宣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水利普法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供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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