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山东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

13.12.2014  01:07

  今年年初以来,山东省水利厅在全省继续开展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狠抓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处和整改落实,通过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推动全省河湖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11月,全省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40件,提出整改措施585处,拆除违章建筑260830平方米,对6起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全省河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据悉,山东省水利厅积极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今年4月份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以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水库清淤、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为重点,对近年来涉水违法问题突出的河道、湖泊、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随后,省厅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省厅还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各地河湖检查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派出5个检查组,听取17市和17个县(市、区)的情况汇报,察看有关文件资料、执法检查记录、工作台账和执法管理案卷,并对违法建设项目或违法行为多发的河段、水库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河(湖、库)管理制度,创新河湖执法管理方式。省厅下发《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后续监管的通知》;济南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河长制确保河道整洁畅通的通知》,对《济南市内河河道管护考核细则》等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淄博、烟台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管理,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日照市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和水管单位"四级联动、五位一体"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

赵新彭学军

信息来源:《中国水利报》2014年12月2日三版 | 责任编辑: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