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1.10.2016  14:33

  青岛市环保局充分发挥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推动水污染治理责任的落实。通过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治污工程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落实辖区治污的主体责任。印发实施《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加强污染源治理、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利用、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三大方面,制定36条具体行动措施。定期开展全市水环境专项检查,协调推进污水集中处理、管网泵站改造等治污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中水回用、生态湿地等“治用保”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水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是提标整治省控重点河流,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的整体质量。完善河道管理制度,加大河流截污治污投入力度,建立区(市)两级联动的省控河流环境监测网络,对省控河流和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实施加密监测,加强在线监测数据的比对分析。发现水环境问题立即组织溯源排查,及时将情况通报各责任部门,限期整治,巩固省控重点河流的治污成效,全力提升沿岸周边群众的居住环境。

  三是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督促各区市政府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为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区市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加快进行整改。妥善解决小港湾、航标处暗渠污水直排和楼山后河水污染等一批群众反映的水环境热点问题,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和“严谨、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