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对接

23.04.2015  12:17

  为深入推进环境执法,破解执法难题,汶上县环保部门联合公安、检察协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汶上县环保局充分发挥检察、公安、环保部门各自优势,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破解执法难题,凝聚执法合力,有效解决了《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面临的“以罚代刑”和“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等问题,在处理环境破坏案件、涉嫌犯罪疑难案件时,环保部门可提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利用公安、检察机关的司法强制手段,及时、全面固定涉嫌犯罪案件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处,一律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

  近年来公安、环保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协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