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织就智慧环保天网保护碧水蓝天

12.11.2015  15:42

  近年来,沂水县坚持“生态立县”,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3条主线,加大科技环保投入,密织环保监管治理立体网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今年1-10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222天,同比增长23.8%。在2015年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中,沂水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获得了考核组的高度认可。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环保动态监管。沂水县投资8000万元新建了庐山项目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对园区实行三级防控和实行全天候动态监管,实现对重点企业及区域的实时监控、自动检测和应急处置。建成了“12369”智慧环保云平台和环境预警指挥中心,在全县重点企业全部安装了视频在线监测系统、插卡排污收费及自控应急闸阀系统,在城区建设了2处空气自动监测站和2处噪声自动监测点,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监控。实现了环保服务、监管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国家3级标准环境监测站和沂河入出境断面监测站,确保沂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这一系列预警措施,实现了全县环保监管的动态化。同时,该县对企业实行分类化管理,将企业环保责任细化为履行环境安全等内容评定星级,不同星级实行差别化频次监管,对污染轻、五星级企业下放到乡镇政府监管,对三星以下企业不定期监管,科学织密执法网络。 

  二是创新技术手段,环保治理由堵到疏。突出“”水,夯实污染治理基础。建成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6万吨,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站,生活和工业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十二五”期间投资1亿多元完成5个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和18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全县10公里以上和城区范围内30条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管护,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河长”职责,确保实现河道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目标。投资2654万元实施了沂河沂水段底泥处置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对河道底泥重金属进行处置治理和生态修复。突出“”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努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建成了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4家重点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主要用于企业回用、园林绿化、道路保洁等,年节约用水约700万立方米。突出“”水,加强生态功能修复。投资5700万元,在2座污水处理厂下游配套建设了约38万平的2处人工湿地工程,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经湿地再净化后排放,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对全县河道进行“绿化、保土、蓄水”生态治理,努力提高流域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目前,沿大、小沂河20多公里建成了约1800亩生态湿地,被确定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三是强化组织手段,搭建环保共管大平台。在生态环保战役中,沂水县坚持把“生态立县”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推动生态建设县、乡镇、村“三级联创”,创新了农村“八位一体”工作模式,构建起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牵头、乡镇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在县级层面强化环境监察大队执法力量,在各乡镇设立环保办,为村居配齐环保监督管理员,构建起“县、乡镇、村”三级环保监管网络。同时,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等各类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灵活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开展重点流域、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十余项环保专项行动,打好了环保工作“组合拳”,构建起环保治理的铜墙铁壁。今年1-10月份,共检查企业1821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18家,责令停产企业56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28家,关停取缔企业50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4起,罚款入库金额155.1万余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法犯罪案件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