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召开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

07.02.2017  21:39

  2月5日下午,河东区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在区政府召开。各镇(街)、镇长(办事处主任)、环保所长,工业园区分管负责人、环保所长;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河东区政府副区长牛树超主持会议,会上首先传达了《河东区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随后河东环保分局局长刘杰通报了近期环境质量状况,临沂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乐玉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

  王乐玉就环保督察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河东实际,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第一,要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的重要意义,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环保底线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督察试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市组织自查自纠。第二阶段,进驻督察阶段。第二,省对市环保督察的主要目的是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督察方式多样、要求严格,惩处严格、追责严厉。第三,全力做好当前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突出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搞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按照环保督察有关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既解决当前治标又考虑长远治本。通过扎实的工作,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切实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把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牛树超强调环境保护必须找准病根、狠下重手、集中攻坚,在短期内实现大突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工作开展;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相应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指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二是厘清责任。环保督察,“督政”是重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核心。环保工作没有局外人,党委政府要对环境保护负主要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要承担具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三是措施要过硬。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点谋划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实时动态管理,真正做到治理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撤案销号一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保在2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强化督导问责。要抓好督导通报、挂牌督办等制度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督委会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凡因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影响问题整改和迎查成绩的,要坚决约谈一批、通报一批、处罚一批。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将坚决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