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08.04.2016  10:12

厅机关各处室、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

  2016年3月28日

 

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关键在责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高尚道德情操为重点,以健全基层组织、严肃党内生活、从严监督管理、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为抓手,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 省文化厅和直属单位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厅党组书记、单位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厅机关党委书记、单位党组织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推进落实、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

  4、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厅党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发挥好抓党建的关键作用。重点履行好以下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决议、决定、指示精神,研究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及时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抓党建工作制度等。

  5、认真履行第一责任。 厅党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重点履行好以下责任: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对党的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建立健全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指导、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等。

  6、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厅党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点履行好以下责任:认真贯彻厅党组或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好厅党组或单位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党建任务等。

  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7、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学细悟、研机析理、入脑入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使广大党员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党员培训、党员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为依托,搞好经常性教育培训。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每个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体学习研讨要根据研讨主题和学习内容提前准备发言提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8、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9、强化政治意识教育。 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0、加强对学习的组织和检查指导。 厅党组制订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发挥示范作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制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报省文化厅备案。厅分管领导、职能处室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列席直属单位组织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活动。省文化厅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采取集中检查、面上一般性检查和派员列席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与班子成员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干部反映等方式进行,面上一般性检查主要采取查阅学习计划、发言材料、学习记录、总结报告、学习档案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

  11、选优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省直文化系统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省直文化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审查把关,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厅党组定期分析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班子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着力解决班子结构、团结协作和功能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健全直属单位党组织体系。 厅党组定期分析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按照党组织全覆盖的要求,着力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委或总支、支部等党组织,科学合理建立党小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提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组织领导成员或委员出现空缺或发生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进行增补和调整。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顿或调整。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厅机关党委每年组织举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纪检工作力量。

  13、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党支部要真正担负起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责任。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工作,及时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出口。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1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发挥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围绕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和决策咨询,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5、坚持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一是民主生活会制度。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增强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厅党组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人发言材料的审阅把关,落实厅党组成员、纪检机构、机关党委、人事部门列席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列席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四是报告工作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五是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七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日活动等制度。

  六、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16、加强纪律教育。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党员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谨言慎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17、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扯袖子咬耳朵。加强巡查、审计、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采取明查暗访、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形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或组织调整。

  七、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18、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政风建设。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有针对性地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等多种形式,收集梳理文化系统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长期抓、常态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厅官方网站、厅长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信访快处快办机制,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行节点化、大力度监督检查,及时通报中纪委、省纪委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每逢年节假期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重申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及时提醒、强化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在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方面循规蹈矩。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借婚丧嫁娶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不搞下不为例。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有效震慑。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处理。

  八、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9、建立完善报告工作制度。 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厅党组成员和直属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每年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或对照检查。

  20、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 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厅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厅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厅机关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厅机关党委述职。

  21、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把党建工作考核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对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22、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机制。 综合运用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对各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建制度建设和执行、重点活动开展、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从严从实解决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