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调研南水北调立法工作

08.01.2015  04:09

  12月18~19日和12月22~25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李少华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分别带领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赴枣庄和济宁、济南市调研南水北调工程立法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水利厅厅长王艺华,省南水北调局局长王安德、副局长罗辉,枣庄市和济宁、济南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分别考察了南水北调干线台儿庄泵站、枣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干线工程济平干渠渠首闸、穿黄河枢纽、长沟泵站、省南水北调调度指挥中心以及济宁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济宁市截污导流蓄水区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并分别参加在枣庄和济宁、济南市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草案)》的意见。

  于建成副主任在济宁市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山东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南水北调工程可以缓解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改变我省水资源战略配置,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能够使我省水资源配置从过去的局部调节,转变为现在的跨流域、跨区域调节。于建成副主任指出,济宁市地处南水北调工程关键地区,南四湖直接关系到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水量和效益发挥。济宁市大局意识强,为南四湖水质保护做出了牺牲,使南水北调整体水质上了一个台阶,南四湖库容大,应该得到很好的利用。关于南水北调立法问题,于建成副主任强调,南水北调工程立法没有经验可供参考,立法工作要注重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显性效益与潜在效益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立法功能的保障性、引领性和推动性作用,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信息来源: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 责任编辑: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