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8年150万欠款追回1600元 法官:最近非常忙

29.02.2016  09:37

2007年,济南永丰打赢了官司。

2013年,济南中院将案件交历城法院执行。

  8年前,济南历城一公司为追缴150万元的公司债务,将欠款人告上法庭。几经波折,官司最终胜诉,但8年来公司只索要回了1600元。近日,记者与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同来到历城区法院,得到的回应是还要再等一段时间。

  【案件回顾】法院判被告败诉支付150万元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2003年,北园大街建成一栋商业楼,产权人天桥区黄桥居委会欠下工程方——济南永丰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永丰)400万元工程款。经商议,黄桥居委会将大楼承租给济南永丰,用两年租金冲抵工程款,双方债务两清。接手商业楼后,济南永丰又将大楼转手交给第三方宋某招租经营。两年间,宋某没有向济南永丰支付过任何费用。

  2006年,济南永丰与宋某就债务一事,再次签订协议:一年内,宋某支付济南永丰150万元,双方账款两清。

  几经谈判,最终宋某也没有将150万元支付给济南永丰,并被告上法庭。济南永丰一审胜诉后,宋某还上诉到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都以原告济南永丰胜诉收场,宋某要支付给济南永丰150万元。

  【曲折过程】8年换了俩法院执行仍无结果

  两场官司下来,案件受理费就3.6万余元。曲折的官司打完了,济南永丰却仍在要账,这一要就是8年。

  判决生效后,这场欠款纠纷案法院并未执行成功。2008年天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裁定书》上写明,根据判决书所载明的住址未找到被执行人,申请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现准确住址,经到银行、车管、房管等部门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致使本案暂时无法执行。

  5年后的201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将该案指定由历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了两年多,到现在只从对方银行账户内划走了1600元。”济南永丰相关负责人洪先生说。

  法官回音

  最近非常忙 要再等一段时间

  2月25日10:00多,洪先生在历城区人民法院二楼几个接待室之间来回穿梭,寻找负责自己案件的执行法官,他想再问问案件进展。“来了无数次,这里的法警和保安都认识我了。之前法官总说等等看,不知道这次有没有进展。”很快,洪先生获知法官回到了办公室。

  进入办公室,法官热情地与洪先生打招呼。“春节后一直在忙着学习培训,你看看,我这里全是些案子。”“年前忙着推选、投票和公示。等安顿安顿吧,出了正月再说吧。”当洪先生问起案子的进展时,法官表示他最近非常忙,要再等一段时间。

  离开法官的办公室,洪先生有些沮丧。“他负责这个案子已经两三年了,一直没什么进展。好像也去被告家里找过他几次,都很难找到他。”洪先生说,他能体谅到法官的难处,“法官总不能天天盯着被告吧,被告很聪明,他白天不出门,晚上天黑后才偶尔出门遛弯。”洪先生说,具体负责的法官近期面临工作调整,法院可能会安排新的法官帮助他处理,“希望新法官能早点帮我们解决这个案子,哪怕只是要来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