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中心法律服务所被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04.06.2016  06:42

  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开展“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费县中心法律服务所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获得“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月2日上午,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费县中心法律服务所主任杜庆辉代表获奖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近年来,费县中心法律服务所秉持“助残扶弱帮困、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维权功能,积极履行费县老年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责,创建“政府授权、法律援助、专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建立援助救助服务体系、完善维权机制、简化维权程序、开展救助活动等形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累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案件300余件,解答老年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走访探望贫困孤寡老人60余家,捐款捐物10余万元,收到锦旗9面,感谢信60余封,做到了为政府分忧,替群众解难。该所曾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全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和“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该中心主任杜庆辉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被授予“山东好人之星”、“山东省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先进事迹曾先后被《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民政部:社会与公益杂志》、《山东电视台》、《大众网》等6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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