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举办“四心工作法”先进事迹报告会

03.09.2014  20:05
  8月22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四心工作法”先进事迹报告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虞宏等六位法官代表作事迹报告(报告内容见三版),以进一步推行“四心工作法”,努力将个案成效转化为整体效果,将局部经验转化为全省法院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省法院院长白泉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在济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报告会。

  报告会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虞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陈晓静、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审员徐龙震、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马海兰、乐陵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郝志华、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就践行“四心工作法”的认识和体会进行了宣讲。他们立足本职、务实为民、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赢得了现场干警的阵阵掌声,使全省法院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教育和启发。

  白泉民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省法院党组提出了“四心工作法”,要求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积极响应、认真实践、用心落实,创造了许多好经验、 好做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的6位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

  白泉民强调,学习六位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增进群众感情、树立群众观念是践行“四心工作法”的本质要求,要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学习他们融情于法的司法本领,“四心工作法” 就是一种融情于法的办案艺术,是一项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要积极推广“四心工作法”,善于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群众理解的思维、群众接受的方式来解释法律、解决纠纷,努力追求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学习他们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明察秋毫、耐心细致、一丝不苟,自觉把每一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做扎实,认真开好每一次庭、 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 接待好每一名当事人;要学习他们秉公办案的职业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官职业的核心价值追求,是推行“四心工作法”的着力点,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排除干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白泉民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总结、挖掘、推广“四心工作法”,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每一位干警都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努力为全省法院工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会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全省三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报告会。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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