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联动 德州接连执行两起“骨头案”

07.07.2015  16:06
  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急调集部分县市区法院执行干警,先后与德州运河开发区和齐河县等案发地公安机关联手重拳出击,在短短三天时间里,妥善执结了两起备受社会关注、涉及当事人众多、执行难度特大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尊严、法治权威。

强制被执行人众员工撤离工地

 去年2月,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瑞华•新都汇”工程中,因拖延施工、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等违约行为与发包方德州瑞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案法院一审、二审均判解除两公司之间的工程承包协议书,福建蓝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三日内撤离施工场地。今年2月23日终审判决生效后,福建蓝桥公司纠集属下的部分项目经理、包工头、材料供货商及许多作业工人仍然占据滞留在工地,拒不撤出,妨碍了整个工程进程。

 “如果被执行人不尽快迁出,将造成交房延误、被拆迁居民不能按时回迁入住,将影响社会稳定。”德城区法院受理案件执行申请后,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涉案工地多处张贴了公告。考虑到滞留不走的人员可能被福建蓝桥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货款或工资,相关纠纷案件都正在另案审理中等原因,德城区法院为减少执行压力和阻碍,曾多方协商、说服、调解,促使申请执行人出具了保证书,承诺其在所欠福建蓝桥公司工程款的限额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所欠滞留人员的工程款和欠薪承担兑付义务。然而,仍有十几名滞留人员继续游荡在工地生活区,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无效。

 由于涉案工地曾发生民工寒冬爬塔吊“讨薪”等矛盾激化事件,德州中院接到案情汇报后,意识到该案单靠德城区法院难以执结,决定由德州中院和德城区法院联合执行,并联系运河开发区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给予大力支持。

 4月28日9时许,德州中院和德城区法院出动执行法官、司法警察57人,运河开发区公安局出动民警80余人,法院和公安共出动执行指挥车、警车等30余辆,冒雨展开强制执行突击行动。进入工地后,法警迅速拉开警戒线,执行法官对工地现场物品及23间工房集中进行清理,对滞留人员的被褥衣物等物品装塑料袋编号运出。清场期间,还邀请了公证人员进行全程拍照、公证,组织新闻媒体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全程录像、固定证据,交警还对附近街道实行交通管制。

 最终,20多人经劝说自动离开,法院对拒绝劝离的8人采取拘留、训诫教育等措施,直至当天下午2时许彻底清场完毕,法院依法将整个涉案工地交付申请执行人继续施工。

两天两夜抢运785.7吨花生米

 在对德州瑞华公司与福建蓝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强制执行终结的第二天,即4月29日早晨,德州中院又调集武城法院、齐河法院的执行法官以及禹城法院、夏津法院的部分法警共130多人,在齐河公安局出动90多名干警配合下,投入了一起785.7吨仓库冷储合同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中。

 该案申请执行人周长海曾于2014年三、四月间,利用齐河县某冷储公司的冷库收购、冷储花生米785.7吨,同年8月双方签订了《花生米储存合同》。之后,由于冷储公司拖欠大量外债等原因,该公司阻拦周长海提取外运花生米。今年1月15日德州中院审结该起仓库冷储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冷储公司交付原告周长海花生米785.7吨。冷储公司不服,曾提出上诉,后由于上诉人逾期不交上诉费用而被二审法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3月19日,德州中院指定由武城法院受理此案执行工作。当天法官到药王村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进出存放花生米的冷库只能通过村内一条狭窄街道,而且唯一的大门已被受蒙蔽的群众用土堆、门板、木梁等杂物路障堵死,门墙上用油漆、涂料写满“还村民血汗钱”、“还钱”等字样的标语。

 经调查了解,涉案冷库是被执行人租赁村民宅地建设的,许多村民曾为该冷库修建提供大量高息借款、银行担保、提供砂石料甚至为其打工。由于冷储公司难以清偿贷款和村民欠款,其法人代表路某便蒙蔽不明真相的村民,谎称“法院判决不公”,“如果这些花生米被法院强制运走,公司将破产,难以清偿大家的欠款”等,煽动众多村民抗拒法院执行,而路某自己则玩起“躲猫猫”,拒不出面。

 得知案情后,德州中院决定该案由德州中院、武城法院、齐河法院联合负责执行。德州中院执行局多次奔赴齐河县,与该地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及有关镇党委政府等单位沟通协商,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同时,部署安排齐河法院及焦庙法庭对村民与冷储公司之间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对相关诉讼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调,积极化解“案中案”,努力减轻花生米储存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压力。虽然法院和齐河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等部门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口舌,但总有一些“认死理”的村民仍坚持阻挠开仓运输涉案花生米。

 “时间不能再拖了,必须想办法强制执行!”因为一个更加严峻的情况一直揪着全体办案人员的心:花生米是季节性很强的鲜活农产品,大批量冷库储藏本来就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而申请执行人为了强行运出花生米,曾擅自对冷库拉闸断电,造成库温变化明显,如果再不提运销售,价值近千万元的花生米就会有变质、霉烂的危险。

 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群体性纠纷事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主动联系取得了齐河县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研究制定了“法院为主、党委协调、公安配合、多方联动”的强制执行方案,还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相关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4月29日早晨6点,三家法院共出动干警210余人,各种警车、防暴车等40余辆,向案发地药王村悄然进发。

 进入村庄后,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和公安干警迅速按分组分工各就各位,警戒线围绕冷库大门和出入通行的街道迅速拉开。当法官用扩音喇叭将执行公告宣读完毕后,全部干警开始分头对滞留警戒线内的围观群众进行劝离,对堵挡在冷库大门前的障碍物逐件进行强制清理。

 其间,滞留在警戒线内、拒不接受劝离的十几名村民突然齐刷刷地跪倒在地、哭天喊冤,还有一名小伙子假装离场时趁人不备拿起砖块猛砸自己头部。显然,他们企图以自残等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抗法,幸好多名法警眼明手快,迅速上前制止、控制,将拒不离场的12人全部强制带走予以训诫,对其中两人采取拘留措施,整个执行局面才开始稳定下来。

 当天上午11时许,在公证人员依法见证,以及媒体记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录像拍照之下,申请执行人根据执行法官的指挥,雇用民工把冷库仓门打开,迅速用传输带将一袋袋花生米装满第一辆大型货车,运了出来。

 “785.7吨花生米大约需要20辆大货车,用两天两夜才能装运完!”根据第一辆货车装运40吨花生米的载量和速度,执法人员很快推算出工作速度和效率,意识到漫长的执行时间对全体执法干警是极大的困难和考验。对此,法院执行人员以及齐河公安局的防暴大队干警们,人人服从指挥、坚守执行“阵地”,饿了吃盒饭,困了换岗轮休,全体执法人员硬是在执行现场坚守了两天两夜。

 5月1日凌晨,当看到最后一辆装满花生米的货车顺利地开出了冷库院门驶向村外,看到申请执行人露出满意的笑容,看到整个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平静,全体执法干警才凯旋而归。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