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改革 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09.07.2019  10:42

    7月6日,记者从山东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山东省法院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半年,各级法院立案前委派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19979件,约占委派调解的四分之一。立案后委托调解成功9253件,占委托调解的六成,大大减少群众诉累。

    “没想到半个月就能结案了事,而且结果还让我们这么满意!”日前,在威海市环翠区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刘某的律师如是说。原来,重型货车司机刘某在途经江苏省一路段时,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花了一大笔医疗费。事发后,刘某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无责赔偿未果,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案案情简单,考虑当事人在外地,距离威海有700多公里路程,确定诉前调解将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赔付刘某11000元。

    据介绍,今年1-6月,全省法院共收案100.2万件,结案84.7万件,分别居全国法院第4位、第3位。如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要建立健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管理机制,做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此前省法院出台的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各级法院的程序分流员做好法律释明、分流引导工作,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通过速裁方式快审快结。

    提升审判质效还要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的路子。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基层法院审结道路交通纠纷9.1万件、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21.4万件,这两类案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37.8%,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为此,全省法院将设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类型化案件,实行类别化分案,维护群众权益。同时,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将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等全方位服务,让群众一站通办、减轻诉累,让法官轻装上阵、专心审判。

    目前全省常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有4600余人,特邀调解组织1000余个。下一步,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多元化解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完善与调解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员选拔、使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实行司法确认联络员制度,积极推动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无缝对接。(张依盟 段格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