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注射玻尿酸暗地牟取暴利 山东五部门联手专项整治

29.12.2015  14:58

  2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即日起我省五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美容医疗机构、美容院进行全面排查。

  据了解,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又称玻尿酸,在医学整形中被用作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注射到皮肤真皮层或皮下组织内,达到除皱、丰唇、隆鼻等作用。然而,部分美容医疗机构非法销售和使用玻尿酸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拉“业务”,给消费者注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透明质酸钠,并已形成非法牟取暴利的地下产业链。为此,由食药监部门牵头,通信、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联合的执法行动,将对此类非法行为进行为期5个月的专项打击,其中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监管。

  山东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用于医学整容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其生产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就消费者来说,在选择此类美容项目时,应该查验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的医师资格;不仅如此,还要确认用于自身的产品,是否获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该负责人提醒说,消费者如发现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可及时向所在地食药监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