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召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部署会议

15.04.2015  22:39

4月9日,泰安市林业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传达学习了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文件精神,并就全市林业系统贯彻落实此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分别汇报交流了当地2013年、2014年发生的林业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玉泉作重要讲话并指出:

 

一是充分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这一次活动的意义。 今年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起始年、攻坚年。最高检开展此项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习总书记就生态环境问题做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开展此项活动,为规范环境执法,提升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执法水平,必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准备我局行政执法方面相关材料,切实增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依法行政就是一切执法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使我们静态的执法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动态的执法权力受到法律的控制。各责任单位要对2013年、2014年发生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卷宗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卷宗在违法事实上、程序上、处罚依据上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对国家林业局授权的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独立处罚的案件自行整理、归档,严格按照权利清单中“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林业局委托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将卷宗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该完善的完善,确保执法程序上不出问题。为保护我市环境资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美丽泰安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