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2.10.2014  10:25

 

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泰安市府前街10号

 

联系方式:0538-8264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项目经理:玄凯

 

联系电话:0538-8281000          传真:0538-837168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640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设备存储仓库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TC2014-0640

 

五、招标控制价:55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描述

单位

( 宗 )

数量

招标控制价

(万元)

1

检查设备存储仓库租赁租赁

详见招标文件

1

55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出租人)须是能提供采购人(承租人)所需租赁房屋并单独拥有原始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2、投标人(出租人)须提供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包括:房地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投标人资质证明或身份证明;

 

3、出租的房产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的房产并且该房产不存在其他租赁关系;如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

 

4、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

 

5、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需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提供产权所有人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产权证明资料(《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逾期不候。

 

售价:150元/份

 

十、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5日9时3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十一、开标日期:2014年11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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