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荣获“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19.04.2016  00:27

近日,泰安市召开了全市科学发展表彰大会,泰安市林业局荣获“2015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2015年,在泰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市林业系统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林为保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发挥优势,培植特色,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泰山、徂徕山双双入选全国首批“中国森林氧吧”,东平湖被成功批建为国家湿地公园。

 

一是坚持“创森”引领,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市各级把“创森”决战作为全年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以“创森”迎审为动力,重点实施了绿色围城、绿色伴山、绿色绕水、绿色乡村、绿色网络、绿色富民六大工程,城乡绿化的规模和质量均实现了新突破。完成造林23.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5%。泰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在安徽宣城召开的全国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二是坚持转型升级,现代林业产业加快发展。 着力培植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五大优势产业,全市新发展特色经济林面积12.2万亩,新增高档苗木花卉2.02万亩,总面积突破40万亩,面积规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加快泰山“四大名药”产业化开发,强力推进林下经济开发、培植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加强林果品牌创建、强化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00亿元。 三是坚持依法治林,森林资源持续安全稳定。 各级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天”字号工程和“365”工程来抓,严格落实各级各层面防火责任,加强宣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了全市重点林区防火形势的整体平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扎实开展湿地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划定森林、林地、湿地保护“红线”,把林地、湿地保护纳入对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和森林公安工作,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林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在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方面,以新泰市被列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契机,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达到5.5亿元,居全省第一位;省级示范社总数达到54家,居全省第一位。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方面,着力完善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级试点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创造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五是坚持科技支撑,科技兴林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针对群众致富需求,组织开展了林果科技大培训活动,依托科研项目平台,积极推广林果新品种、新技术,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泰安市林业局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全省科技下乡先进单位”。泰山林科院充分发挥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的龙头作用,被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全市科技下乡先进单位”;与河南农大等单位共同承担研究的“四倍体泡桐种质资源创新与良种培育”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进一步深化了与北林大、山农大的校地战略合作,北林大(泰安)协同创新基地项目扎实推进,与山农大合作实施的林果科研推广项目达28处,有效提高了科技对林业发展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