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多举措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8.01.2015  16:26

  近年来,泰山区依托生态优势,大力实施“生态护农、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壮大农产品质量检测力量、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20余个农产品通过了“三品认证”;全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农产品质量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三品”质量合格在100%。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泰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为成员,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同时,法规科、生产科、科教站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工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出动执法宣传车辆,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之核心”等主题,利用街道镇集贸市场日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假、冒、伪、劣农资识别常识,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同时,采取会议、送科技下乡、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电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全区各级农产品生产组织、农户和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

  三、健全监管体系,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为此,我们主要做好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资经营市场监管,重点是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今年,区农业局已出动执法车辆75车次,执法人员36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59家,检查农药、化肥产品135批次,抽检种子样品28个,责令改正过期农药6起,立案并处罚违法案件3起(其中经营非法肥料案件1起,种子2起),罚款0.26万元。有效的规范了全区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农资市场经营环境;二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环节检查活动,规范生产行为,对各种植基地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行为;三是实行农药登记备案制度,在全区实行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台账,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农产品基地建立农资购买和使用登记台账,严禁不符合农产品生产要求的农资流入生产基地,严禁化学合成类的农业投入品进入有机生产基地;四是大力推广绿色植保防治技术,主要是利用杀虫灯、引诱剂、沼液沼渣、低毒高效生物农药、等高效安全的方法来代替传统的药物防治。

  四、加强农产品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主要是对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特别加大了重要品种、重要区域、重要时间的检测力度。2014年,迎接了省厅和市局对我区蔬菜农药残留的例行抽检工作5次,抽检蔬菜样本300余个,合格率达到99.4%。此外,还开展了4次区级例行监测,抽检蔬菜、水果样品315个,检测合格率达到99.6%。

  五、推广标准化生产,抓好基地建设。泰山区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了基地生产记录档案制度、生产技术培训制度、污染源报告制度、基地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基地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基地农产品准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培育了0.5万亩绿色泰仙寿娃桃、0.3万亩绿色大樱桃、0.3万亩绿色蓝莓以及有机西红柿、韭菜、女儿茶、泰山四宝等一批示范基地,带动全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均衡发展。(泰山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