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地税以“四明确”为抓手落实首问责任制

01.07.2016  13:01

  为切实优化纳税服务,菏泽市地方税务局持续推进全心、全员、全程、主动、务实、高效的服务,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

  一、明确制度要求,打造综合窗口。细化落实首问接待、首问登记、一次性告知、用语规范、信息公开等制度,从制度上破除窗口业务的局限。同时加强纳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建设,打造能够办理各类涉税业务的综合窗口,确保每一个办税窗口都能够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从根本上保证“首问负责制”的落实。

  二、明确服务规程,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部门职责,广泛开展针对首问负责制的培训和辅导,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事宜或疑问,明确首位接洽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即时办结的必须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对需要各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做好资料的内部传递,代办或全程引导纳税人办理,做到对纳税人“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事必办”。

  三、明确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将“首问负责制”的落实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量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投诉举报、督察暗访等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积极完善办税厅主任值班制度和局领导带班制度,对“首问负责制”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落实进行实地督导,确保落实。

  四、明确监督渠道,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大厅显示屏、短信等平台和媒介,公开首问责任制承诺,提高纳税人和社会的知晓率。同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导纳税人通过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渠道对“首问负责制”的落实予以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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