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局督导检查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

22.09.2014  12:15

  为进一步推动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近日,菏泽市局与市卫生局决定成立督导组对全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采取“听、看、问、考”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市直各医疗机构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组织领导、网络建设、宣传培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审核评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审核评价情况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审核评价等情况。并区分县区局和医疗机构,分别制定15项24条、6项30条检查标准,根据每项权重赋予相应分值,依据检查情况现场进行打分,当场反馈量化考评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同时,联合将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纳入各县区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医院管理质量考核和年底评先树优重要指标。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督导组采取交叉混编,在统一检查标准的同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