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7997号,旅游路南300m、二环东路西侧,厂区现有3×70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提供浆水泉居住区及周边517万平米供热需求,目前供热面积已趋于饱和。2015至2016年采暖季,该地区将增加114.9万平米供热需求,2017至2020年该地区将增加265.5万平米供热需求。浆水泉热源厂现状供热能力已达不到该地区近远期的供热发展需求,公司将于近期进行锅炉改建工程,将现有3×70MW燃煤链条锅炉改建为3×70MW高效煤粉锅炉,以提高供热能力,可解决2016年底新增114.9万平米热负荷需要。
但是,公司现有锅炉改建工程完成后,仍然无法解决2017年至2020年新增的265.5万平米供热负荷缺口。因此,公司拟在保证厂区不新增征地的前提下,在现有厂区北侧原煤渣场位置扩建一台70MW高效煤粉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有效提高供热能力,解决采暖民生问题。本工程总投资5980万元,拟在2016年采暖期前建成。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
扩建工程有组织排放源主要为锅炉烟气,经SCR脱硝+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共用一根120m高的烟囱排放。经处理后烟气中烟尘、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超洁净排放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雨污分流,扩建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化水车间废水、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等。脱硫废水经脱硫系统配备的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其余不能回用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采取处理措施后,本工程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扩建工程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是锅炉本体、送风机等,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灰渣及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脱硝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本项目固废全部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扩建工程厂区内危险化学品为点火用轻柴油,储罐容积200L,储量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柴油罐区设禁火标志,加强检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罐区设围堰,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6、施工期影响
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控制高噪声时段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具体内容可到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厂区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浆水泉热源厂扩建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6106573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王元
联系方式:0531-858733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0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