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东部老工业区搬迁范围敲定 优先安排职工到新厂区工作

09.01.2015  13:38

  冶金类企业

  迁至平阴县、章丘市(避开城市上风向)等地

  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类企业

  迁至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或正在筹建的历城节能产业园

  新型建材类企业

  迁至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

  石油化工类企业

  迁至商河县

  轻工类企业

  迁至济阳县、长清区

  东至东绕城高速 西至规划一路(开源路西)南至世纪大道 北至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

  东部老工业区

  东部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步伐渐进,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意见(试行)》,敲定了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范围和方式。在职工安置方面,职工如果不愿随企业搬迁至新厂区,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施范围:明确划定东南西北边界线

  在上述意见中,济南划定了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范围:东至东绕城高速,西至规划一路(开源路西),南至世纪大道,北至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具体边界线为:东绕城高速公路—工业北路—凤岐路—世纪大道—凤山路—烈士山东路—胶济铁路—开源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

  在搬迁改造对象方面,济南明确,我市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确定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均为搬迁改造对象。另外,自上述意见发布之日起,老工业区规划范围内不再审批入驻不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的工业企业。

  职工安置:优先安排职工到新厂区工作

  济南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空间、产品前景良好的东部老工业区企业实施搬迁。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类企业迁至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或正在筹建的历城节能产业园;新型建材类企业迁至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轻工类企业迁至济阳县、长清区;石油化工类企业迁至商河县;冶金类企业迁至平阴县、章丘市(避开城市上风向)等地。实施易地搬迁改造的企业,原则上进入园区新建;搬迁企业投资额达不到进入园区选址条件的,原则上可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从事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传统产品生产的企业,可实施就地升级改造。对于受产业政策限制或严重亏损、无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的企业,将通过改制、破产等办法,实施关停腾退。

  上述意见提出,搬迁企业要妥善安置职工,优先安排职工到新厂区工作。对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至新厂区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实施搬迁改造的市属国企职工安置,按市属国企产权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分工明确:历下、历城区政府具体组织搬迁

  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重点工作分工表也一并出炉,市发改委将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督促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历城区、历下区政府将负责初审企业搬迁方案,并具体组织企业实施搬迁;市国土资源局将负责对搬迁企业现址土地进行评估、收储(征收)和出让,帮助解决搬迁企业用地指标,并及时办理搬迁改造项目新址用地手续;市国资委将负责搬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处理及改革改制工作,协助企业按相关政策办理土地处置、政府收益返还等相关手续。

  相关链接球墨铸铁管公司确定迁往临沂

  在2014年11月开始的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中,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是重要一环。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济南盛源化肥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长城炼油厂6家企业将在2016年年底实现停产并“搬家”。

2014年12月10日,市发

改委发布消息,称球墨铸铁管公司已确定迁往临沂市。此外,东部老工业区的盛源化肥、耀华玻璃、山塑试验厂、博润化工、富原化工、高孚工贸、山塑海绵 等企业正在进行搬迁;山塑试验厂、润源化工等化工企业正开展选址工作;中德设备、宝世达电缆、小鸭电器、帕特机械、惜福自动化、鸿腾金叶家具、三和文惠工 贸等7家企业则已顺利完成迁建工作。

  发改委还称,企业搬迁改造第一阶段从2014年到2016年底,完成38家企业搬迁改造;第二阶段从2017年到2019年底,完成41家企业搬迁改造;第三阶段从2020年到2022年底,完成11家企业搬迁改造。

  搬迁改造流程  1.提出申请。由企业提出搬迁申请,同时提交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2.方案审查和报批。企业所在区政府对企业搬迁改造申请和实施方案初步审查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报市东部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3.组织实施。由搬迁企业向市土地收储机构提出土地收储申请。市土地储备机构与企业签土地收储协议,明确收储时间,待企业交出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和相关证件后,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收储。

  4.资金拨付。土地收储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补偿金额,并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费作为企业搬迁启动资金。土地出让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偿资金拨付土地收储机构,并由土地收储机构支付给企业剩余补偿资金。

  5.竣工审计和验收。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由投资主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搬迁改造三问

  搬迁改造,钱从哪儿来?

   济南将筹集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来源为符合相关政策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而在相关资金扶持方面,济南还将争取国家发 改委安排的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安排的产业发展、污染治理、市政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用来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和转 型发展。

  另外,济南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搬迁改造。

  企业若搬迁,土地咋解决?

   济南提出,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现址土地或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收储,或按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关政策处置。而在供地方面,济南会把企业迁建项目纳入 市年度重点项目管理,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对因搬迁被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安排同类用途土地。

  企业若搬迁,补偿有哪些?

济南明确,企业搬迁补偿包括土地、建(构)筑物补偿和搬迁费用等。搬迁企业现使用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原则上依据《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收储(征收)机构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费,作为企业搬迁启动资金。